广大医务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如何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生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尊重医生、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的营造?今天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重点是保护医生合法权益,规范医生执业行为,加强医生队伍建设。
003010共7章67条,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和19条规定,根据旧法实施以来存在的立法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全面补充和修改。
图片:中国医师协会
专设“保障措施”一章 完善医师权益保护
当前,我国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这与医生的辛勤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日夜奋战,表现了救死扶伤的崇高精神,表现了医生的善良。
在这方面,医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医生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对医生的关怀和爱护。比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医生提供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健康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导致疾病、死亡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为了更好地保护医生的权益,《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生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工资、职称和奖励制度。在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近年来,伤医案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总则中规定了医生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容侵犯。在新增加的第五章保障措施中,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挠医生依法执业,干扰医生正常工作和生活;禁止以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生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图片:中国医师协会
加强专业医师培养 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医生多点执业是促进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下沉和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医师法》明确指出,通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试的医师,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定期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集中在一个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意味着为医生增加执业范围、多点执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全国已有约26万名医生申请多点执业。
《医师法》显示,2020年,全国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将达到408万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高医务人员培养质量和规模,扩大儿科和全科医师短缺。
多位专家表示,医生培养周期长、工作强度大、薪酬与效益不匹配是我国医生资源短缺的主要原因。儿科、影像、精神科等特殊专科的医生,基层医疗机构更是难招。
为进一步加强紧缺医生的培养,《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明确,国家制定了医生培养计划,建立了符合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生培养和供求平衡机制,协调了各类医学人才的需求
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由中专提升为大专。此外,面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生难招这一问题,《医师法》提到,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同时,中医使用西医技术和西医使用中医药变得有法可依。《医师法》明确,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 严重违规者将被终身禁业
医生在紧急救治过程中,往往因为知情同意签字难、超范围执业或可能出现的损害而担责。为此,《医师法》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同时,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为患者用药方面,《医师法》提到,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在互联网诊疗方面,《医师法》要求,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合作。
《医师法》还细化了违反医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为促使医师依法严格执业、切实维护患者权益,明确了相关法律规范。《医师法》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发布时间:2022-03-01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