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做好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工作

12月1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完善全省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保障全省参保群众对中药饮片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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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将已在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同一来源中药的生(鲜)、煅、炒(麸炒、焦、烤)、烫(煮)、煮、酒、盐、姜、醋、蜜等加工品作为申报范围,再根据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再次使用。申报中药饮片,需符合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现行标准或炮制规范。

(1)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并由基金支付的892种同名中药饮片,加工方法不同,未纳入国家目录“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2)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不属于国家目录“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江西省同名中药饮片。

第二,规范申报流程。

纳入江西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障部门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区的市级医疗保障局受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将初审合格的中药饮片申报材料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在昌受理省级医疗机构和各市医疗保障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动态验收、动态评估。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将中药饮片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1) 《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申报表》(附件1);

(二)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报告;

(3)中药饮片安全性和临床价值申报材料:官方专业期刊、发明专利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申报项目的经济资料:最近三年的使用量、总成本、每克单价和幅度的变化,以及未来三年使用量和总成本的预期趋势;已纳入外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需提供医疗保险支付类别、标准等相应证明材料;我省近3年的准入价格、销售价格、购买和使用数量等相关数据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组织审查

(1)专家的组成

省医疗保障局领导办公室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从医疗保障局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应兼顾专业性和代表性,主要来自临床中医、中药房、医保管理等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工作人员。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的奇数,与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参与论证。

(2)中药饮片的描述

申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对申报中药饮片的经济性、临床应用、治疗效果、医疗费用等相关信息向专家评审组进行陈述。向医疗机构咨询专家的相关问题。

(3)专家评审和谈判

专家组分别对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疗效、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并进行投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投票赞成“建议纳入”,视为通过专家论证。根据Ch的经济评价和成本

由省医保局牵头将评价结果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同意后,按程序在省医保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按相关程序正式下发执行文件。

五、建立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全省医疗保险支付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在坚持专家评审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受理、动态评价、动态调整我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工作。

(二)中药饮片价格明显过高的,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明确纳入医保支付试行期(原则上两年)。后期可根据参保群众实际需求和价格调整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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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