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高血压和糖尿病纳入门诊慢特病补助范围的通知》,减轻患者就医和用药负担。
一、疾病范围
原发性高血压(无并发症)
(2)糖尿病(无并发症)
二、门诊治疗的适应症、申请材料和诊疗范围
原发性高血压(无并发症)
1.门诊治疗适应症
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符合国内高血压指南诊断标准,需要门诊长期药物治疗的患者。
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ESH相关的JNC8指南,高血压的定义是在不同的日子测三次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不服用降压药。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虽然血压低于140/90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
2.申请材料
(一)近一年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检资料)复印件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相关临床资料包括病史、症状和体征等。
(3)血压和心电图数据(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
(4)血液生化检查(血常规、血糖、血脂、肾功能等信息);
(5)尿液检查;
(6)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为患者制定的诊疗方案。
3.诊断和治疗的范围
(1)抗高血压药物的诊断和治疗;
(2)抗高血压药物副作用的治疗;
(3)高血压治疗前、中、后的相关检查;
(4)调脂药物在高血压合并高脂血症中的应用。
(2)糖尿病(无并发症)
1.门诊治疗适应症
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符合国内糖尿病指南诊断标准,需要在门诊长期药物治疗的患者。
有糖尿病症状的人(典型症状包括多饮、多尿和不明原因的体重减轻等。)如果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就可以被诊断为糖尿病。
(1)任何时候静脉血浆葡萄糖11.1 mmol/l(200mg/dl);
(2)空腹(空腹时间大于8小时)静脉血浆葡萄糖7.0 mmol/L(126mg/dl);
(3)静脉血浆葡萄糖11.1mmol/L(200mg/dl)在3)75g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
没有糖尿病症状的人需要满足上述三个标准中的两个。
2.申请材料
(1)患者近一年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检资料)复印件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相关临床资料包括病史、症状和体征等。
(3)测定血糖、尿糖和葡萄糖耐量试验;
(4)血液生化数据(如血脂、血糖和肾功能等。);
(5)尿液检查;
(6)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为患者制定的诊疗方案。
3.诊断和治疗的范围
(一)降糖药: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或其他种类的降糖药;
(2)对症药物:根据患者病情,如调脂药物、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改善微循环药物等。
(3)糖尿病治疗过程中的相关检查和试验项目。
三。声明和识别
(一)符合“两病”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向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鉴定。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可在省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四。支付标准、费用结算和执行时间
(1)被保险人被鉴定为上述两种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自鉴定之日起享受待遇,限额一年内有效,最高支付限额为hyper元
(三)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持定点医院出具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和所购处方。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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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