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行病期间,涉及医生的七种犯罪将受到严厉惩罚。

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防控期间医疗犯罪防控要求,建议严厉打击7类医疗犯罪。

打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和其他行为

《通知》提到,近日来,一些医疗卫生机构严重侵犯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殴打患者及其家属,辱骂医务人员,故意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防疫和控制正处于关键阶段。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打赢防疫斗争的重要保证。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严格防范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医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充分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

《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相关犯罪的防控要求,提出了要严厉打击的7类医疗相关犯罪。

情节严重的被告将受到严惩。

《通知》要求,在新的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及时报警,并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报警并迅速处理。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规范地收集、整理证据。

《通知》明确规定,在上述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批准逮捕,并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快审判进度,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被告人犯罪动机卑鄙、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从重处罚。对符合重判条件的,依法坚决判处死刑。

《通知》要求,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如补充和核实证据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严惩七类医疗违法犯罪

(1)殴打、故意伤害或故意杀害医务人员;

(2)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公开侮辱、恐吓或诽谤医务人员;

(三)撕毁防护设备并向医务人员吐痰,这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的冠状病毒;

(四)拒绝接受医疗卫生机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实施的检疫、隔离和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病人尸体的;

(5)强行要求或故意损坏或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或在医疗卫生机构制造事端,非法停放尸体和设立私人圣地,造成混乱,影响防疫和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6)将枪支、弹药、控制工具或爆炸物、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或腐蚀性物质非法带入医疗卫生机构;

(7)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0-02-09 11:12